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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《“健康中国2030”规划纲要》及《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》,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,规范行业健康发展,《医疗机构化妆品使用通则》团体标准由此而生。
《医疗机构化妆品使用通则》团体标准经过立项、起草、征求意见、送审、报批等程序,于2023年10月30日正式发布实施,由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提出并归口,联合10家相关企业、机构共同研究起草。
团体标准内容规定了医疗机构化妆品使用的基本要求、化妆品及配套产品采购要求、人员要求、场所设施要求、使用管理要求、检查改进要求。适用于医疗机构化妆品及配套产品的使用、管理。
起草单位: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美容产业分会、全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健康与美容促进专业委员会、中国整形美容协会事业发展部、中道法商企业管理(北京)有限公司、上海依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、上海卡莉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、上海俊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、挚医共创(成都)科技文化有限公司、北京美莱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、北京美联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。
《医疗机构化妆品使用通则》团体标准的出台,为医疗机构化妆品提供了生产质量管理标准,为化妆品行业的良性发展起到了助推作用,有效解决了医疗机构对化妆品应用标准的需求,促进了化妆品先进技术及科技成果转化,更加有效的保护了求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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